第三百零四章 捅破天-《重生之时代巨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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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这是霸王条款。

    一签就是终生,而且这个终生还没有任何保障。

    “别的行业合同仅仅规定离开公司后一年或者几年不能禁止就业,但公司也会给予相应的补偿。”李孝利的声音很大,“可dsp公司的合约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。”

    “它没有补偿,而且还终生禁止,这是霸道、这是奴隶、这违背了韩国法律的合约。”

    “还有这几条……”

    “艺人在出国时必须先取得经纪公司的允许。”

    “艺人要随时让经纪公司掌握其所在地。”

    “艺人的生活(包括交友、学业、国籍、兵役、交际、经济活动、社会活动、交通手段)都要听从经纪公司安排。”

    “艺人无偿出演宣传演出。”

    “经纪公司可以任意使用艺人创作的歌曲。”

    李孝利声音中压抑着难以忍受的怒火,“我们是公司的艺人还是公司的奴隶?公司的工作人员都比我们自由。”

    “我和神话组合还有金钟国、安七炫、rain、东方神起……等一众艺人都签署了类似的合同。”

    “公司根本就不把我们当人看。”

    “我现在要求法院给我们艺人支持,要求汉城法院宣布我们艺人和经纪公司的合约无效。”

    记者震惊了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    吸血鬼合约谁不知道?奴隶合约谁不知道?但是没有艺人会站出来,也没有艺人会公开指证各大经纪公司。

    但是现在。有人站起来了,而且还是韩国天后。

    他们意识到要出大事了!

    “这是华夏的艺人合约。”李孝利又抛出一个重磅炸弹,她将合约摊开。放在记者的面前,“没有‘经纪公司任意使用艺人创作歌曲’的条款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‘艺人无偿出演宣传演出’的条款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‘艺人在出国时必须先取得经纪公司的允许’的条款。”

    “没有‘艺人要随时让经纪公司掌握其所在地’的条款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李孝利愤怒的数着,韩国艺人合约和华夏艺人合约比起来,简直就是一个地,一个天,不管是条款还是分成,华夏的艺人合约都完爆韩国同等级的艺人合约。

    不怕不识货。就怕货比货!

    “我们要求和华夏同行一样的合约。”

    合约是李霖的合约,华夏最顶级的合约之一,不但分成优渥。而且合约条款宽松,总结起来就是不违背法律和优先权。

    晃荡!

    李皓延目瞪口呆的看着电视机里面的李孝利,咖啡杯掉落在地上也不自知,“她这是疯了吗?”

    “她这是在和整个韩国娱乐圈为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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